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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与承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11-21] 点击次数: 字体:[ ]

11月18日,由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省法学会主办,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在济南召开,来自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研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法治问题和应对策略。

我校交通法学院范冠峰、张志文、崔晓参会。崔晓主持了第二单元的学术研讨,张志文做主题发言,范冠峰作为评议人对第四单元学者的发言进行点评并主持了闭幕式。

据了解,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是统领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推进山东现代治理转型的必然战略选择。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落地生根,需要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保障,实现地方治理转型升级的法治目标。本次研讨会积极回应了这一重大课题,必将从法治层面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顺利开展。(交通法学院 文/崔晓)

编辑:董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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