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长清校区15-17号学生公寓主体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4-12-30] 点击次数: 字体:[ ]

    经过4月21日初验和4月24日复验,我校长清校区15-17号学生公寓主体工程顺利通过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验收。
    4月21日,济南市质安站对我校15-17号学生公寓主体工程进行初验,经过现场全面检测和验收会综合评议,认定项目在工程质量、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符合各项要求,初步确定15#、16#楼主体“优质结构杯”工程,17#楼主体优良工程。4月24日,工程全部通过了济南市质安站的复验确认。
    据了解,主体验收是工程施工的重要节点,随即工程即全面展开安装和装饰工程施工,确保今年暑假后投入使用。 (基建处  文/刘目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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