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长清校区新建学生公寓工程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

发布时间:[2015-11-23] 点击次数: 字体:[ ]

    8月31日,随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消防中队对7-10号学生公寓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结束,新建学生公寓工程完成了全部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工作,学生公寓已陆续交付使用。
    工程实施期间,学校党委书记孙秀丽、院长鹿林先后多次到工程现场视察指导工作。副院长王玉华坚持定期巡视工程现场,现场调研指导工程施工和建设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具体工程与管理问题。相关单位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工程顺利完成。该项目投入使用对完善长清校区功能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7-9号学生公寓于2014年2月开工建设,9-10月主体工程通过质监站验收,2015年1月完成全部建筑工程,7月通过了质监站验收小组初验、复验及站长验收。7-9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30550平方米,共有房间643间,可容纳3800人入住,工程于7月20日交付使用部门。10号留学生公寓工程于2014年2月开工建设,9月主体工程通过了质监站验收,11月底全面完成土建工程。2015年8月工程通过了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小组初验、复验及站长验收并被评定为优良工程,公寓建筑面积7703.72平方米,作为留学生与外教公寓,兼有接待功能,于8月29日交付使用。 (基建处 文/刘目增 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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