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专学生社团(协会)管理章程
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社团建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
生参与各类社团活动的积极性,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理事会工作制度
1.济南交专学生社团(协会)理事会接受学校党委.团委的领导,直接负责学生
全校社团(协会)的审批规划监督协调工作.
2.理事会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由秘书长召集理事会会议,研究讨论.布置工作.
秘书长由校团委任命,任期一年.
3.学生社团理事会由校团委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校系学生会团委部部长、各社团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例会,制定活动计划、总结社团工作。
二、社团(协会)审批制度
1、学生成立社团必须提出包括社团宗旨、章程、活动内容、形式、组织机构等在内的书面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批。成立校级社团报校团委审批;成立系级社团报所在系团总支审批,由系团总支报校团委登记备案。
2、社团换届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新的组织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换届大会议程等在内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换届工作。
3社团每学期提出活动计划、工作要点报主管部门审批。每项活动应提出申请及可行性报告,活动结束后将总结及相关资料饱主管部门。
4、社团在举办校级活动及面向社会的活动时提前将活动方案饱校团委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社团要按期保质量地开展活动并如实地填写社团活动登记表。连续一年每学期不足一次的社团自行取消其存在的资格。 |
我们的社区让我们大家来共同建设,希望大家多提一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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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团(协会)的评比制度
(一)、优秀社团
1、社团建设:制度健全、严格遵守社团的章程;积极发展新会员,经常开展会员联谊活动,社团气氛好;坚持党委、团委、学生会的领导,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建设的作用;建立严格的档案制度。
2、社团活动:指定出完备的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工作积极认真,按时完成任务并有创新意识;利用社团优势,积极经常开展活动;指定会员培养计划且有专门的教师指导;加强社团间交流,经常组织会员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活动;重视社团内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工作并有具体措施。
3、综合评议:理事会对社团工作评价满意;会员民主评议率达70%;在保障日常工作形成特色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完成团委、学生会交代的其他任务;社团负责人参加团委、学生会、理事会召开的会议无缺勤现象;及时上报团委、学生会和理事会要求的材料。
(二)、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热爱本社团工作;积极为社团建设献计献策,成绩突出,在校或校级以上的活动中获奖。
2、评选办法:各社团组织会员大会选出社团最佳会员(每50人推出1名,50人以下推选1名)。社团将其表现及主要成绩上报主管部门。
3、奖励办法:最佳会员由校团委给予表彰并颁发最佳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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